简介:
福建闽翔律师事务所自2008年成立以来,坚持以“勤勉尽责、诚信服务”为宗旨,致力于团队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及时、高效、专业化的法律服务。我所设立五个专业法律服务部门:经济金融服务部、民事法律服务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部、婚姻家庭服务部、刑事犯罪辩护服务部,各部门执业律师均具备该部门应具备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及丰富的执业经验,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厦门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件,是集中、具体、形象地介绍人民法院依法履职新作为和新成就,司法改革取得的新进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精神的良好平台。
其中,福建闽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及助理黄传斌律师、林杰律师参与辩护及代理的黄某甲等19人“套路贷”诈骗案、许某甲等9人医保诈骗案及王某女与厦门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等三个案件被评入选2020年度厦门法院十大典型案件。
在该三起案件的辩护和代理过程中,我们始终秉承着“勤勉尽责,诚信服务”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尊重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制定有效的诉讼和代理策略,取得良好的辩护及代理效果,最大限度地维护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2020年度厦门市两级法院14万个案件中,不仅能挑评出十大典型案件,闽翔所律师们还有机会参与其中3个案件的辩护及代理,实属难得,可喜可贺!
具体介绍详见以下,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1.我市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案情重大复杂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黄某甲等19人诈骗案
案情简介:
黄某甲、龚某乙、张某丙注册公司,专门从事资金放贷,逐渐形成以黄某甲、张某丙为核心,以龚某乙等人为成员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通过诱使被害人签订虚假借贷合同、虚增借贷金额、伪造转账流水、恶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采用暴力、跟踪、非法拘禁等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
法院审理:
法院分别判处该犯罪集团2名首要分子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十四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以及罚金,其余17名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期。
专家点评:
该案系厦门市涉案金额最大、涉案人员最多、案情重大复杂的“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案件顺利审结,成为厦门市精准打击新型“套路贷”犯罪的成功范例。本案十九名被告人在“套路贷”过程中实施诈骗、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行贿、非法侵入住宅、窝藏、高利转贷等行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分工明确、组织有序、诈骗手段隐蔽,犯罪手法环环相扣,控辩双方争点多,案件审理难度大,审理时绷紧办案质量这根弦,严把“套路贷”刑事案件入罪门槛,审慎甄别“套路贷”与民间借贷、“高利贷”的区别,落实“案不漏人、人不漏罪、罪不漏证”要求,“打准打实”,高质量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
2.医保诈骗案判后司法回访效果好——许某甲等9人诈骗案
案情简介:
2012年以来,许某甲、林某乙等9人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生等共谋,利用本人或收集的他人医保卡,在医保卡卡主未实际就诊的情况下,编造诊疗项目并使用医保卡在医疗机构刷卡支付,骗取医保统筹基金。
法院审理:
法院分别判处9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七个月不等、缓刑五年至二年不等并处罚金、部分赃款发还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并被责令继续退赔被害单位相关经济损失等。
专家点评:
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医保基金安全,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本案系由社会无业人员与医疗机构负责人、医生、其他工作人员共同诈骗医保基金的典型案例,本案的法律价值在于确定了犯罪数额计算、共同犯罪量刑区分等司法规则。本案的社会意义在于司法部门与医保行政部门共商建立监管合作机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共同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构建全领域、全流程的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为全国开展打击诈骗医保基金提供了可借鉴的厦门经验。
3.尊重和保障丧偶妇女的生育选择权,体现自由、平等、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王某女与厦门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
王某男与王某女夫妇因不孕症求诊于厦门某医院。二人签署《自愿接受试管婴儿疗程知情同意书》,自愿接受常规体外授精-胚胎移植术(IVF-ET),并先后二次取卵。后又签署《自愿接受多胚胎移植知情同意书》,要求进行双胚胎移植,并签署《自愿接受胚胎/囊胚解冻移植知情同意书》,载明 “若未妊娠,将冷冻胚胎解冻复苏后移植,其余冻存胚胎继续冷冻保存,直至无剩余胚胎”。首次移植胚胎停育,拟于2020年5月再次移植。不料王某男于2020年5月6日意外身故。王某女要求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实施胚胎移植手术。该医院医学伦理委员审查认为继续给王某女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有违卫生部176号文件规定,拒绝其要求,由此成讼。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判决医院继续履行合同,为王某女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专家点评:
本案系厦门法院受理的首例冷冻胚胎移植纠纷,社会关注度高。本案在综合考察当事各方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支持了患者的诉求,保障了当事人的生育权。通过对医疗服务合同的性质、当事人死亡后医疗服务合同的效力、卫生行政法规定之下的当事人意思自治空间及公序良俗界限等法律问题的精细分析,强调了生育权的人文关怀,丰富了生育权保障的内涵,还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动阐释了民法适用中的伦理道德要求,充分贯彻了《民法典》承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判决坚持尊重生命、敬畏生命的总原则,用司法智慧为社会发展遇到的新问题划定边界,用法治的力量引导人民向上向善,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对于类案的处理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案例来源于厦门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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